成都生物研究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阶段实施意见
时间:2009/08/03

所属各党总支、党支部:
  根据《四川省直机关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阶段实施意见》(川直学组发〔2009〕13号)要求和中科院成都分院党组关于整改落实阶段的工作安排,结合我所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整改落实阶段工作的重要性和总体目标
  整改落实阶段是把学习调研、分析检查阶段所取得的成果转化为实践成果、制度成果的重要阶段;是抓落实,见实效的阶段。全体党员要继续深入学习,充分认识做好这一阶段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认识,紧密结合我所知识创新工作实际、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践和部门工作实际,针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扎实搞好整改落实,要明确目标,突出重点,集中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努力实现中央、四川省委提出的“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两个加快见实效’”的总体目标。
  这一阶段要重点抓好制定整改落实方案、集中解决突出问题两个环节。
  二、突出实践特色,抓好重点工作
  整改落实阶段从7月中旬开始,到8月20日结束。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明确整改措施、突出整改重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一)针对查找出来的主要问题,精心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所领导班子及各总支(支部)要根据职工所提的意见建议和针对分析检查报告中提出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整改落实方案要结合我所实际,注重可操作性。要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和需要建立健全的各项制度,按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分别提出整改落实的目标、方式和时限要求,明确负责整改的分管领导、责任部门以及检查督促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工作领导有力、责任到位、落到实处。
  整改落实方案制定后,采取适当方式向职工公布。
  (二)突出实践特色,集中解决突出问题。要把实践特色贯穿于学习科学发展观始终,进一步明确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工作方向和工作方法,实实在在解决查找出来的、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所领导班子要重点解决我所的科学发展思路和人才战略的重大举措、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中心、室要注意解决本部门的团队建设、学科发展等问题;各职能支撑部门要注重解决工作作风、工作效率、服务水平等方面的问题。要抓住问题,找准突破口,扎扎实实解决问题,取得实践成果。
  (三)结合实际,创新体制机制。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从促进创新、推动研究所发展、出成果出人才的需要出发,结合解决突出问题,着力推进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在促进我所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上取得新突破。一要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一次系统的清理,对应当废止的予以废止,对需要完善的进行完善,对学习活动中一些好的方法做法要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重点做好以下制度的完善:一是要结合学习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效制定修改完善党委工作制度、中心组学习制度、发展党员制度等。二是根据知识创新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修订完善人才培养、引进、管理制度,科研人员考核评价办法、激励办法以及反腐倡廉制度等。三是完善我所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各部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本部门管理规章,促进部门的管理标准化。
  (四)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做好学习实践活动的满意度测评。学习实践活动基本完成时,各总支、支部要做好活动的总结工作,并采取适当方式向职工通报。党委将组织职工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内容是:职工对落实整改方案、解决职工反映的突出问题的满意度;职工对我所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满意度。测评结果将以适当方式向职工公开并根据测评情况,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
  
  三、主要要求
  做好整改落实阶段的工作,要在把握本阶段的主要任务基础上,坚持把学习贯穿始终,把解决突出问题贯穿始终,把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转变贯穿始终,把坚持正面教育贯穿始终。
  (一)紧紧把握我所改革发展的大局,在促进研究所发展上见成效。各级领导要站在全所发展的高度,站在改革创新的高度制定推进我所科学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具体措施,切实解决我所(部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解决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联动整改。
  (二)坚持“四个特别”,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坚持抓理论学习不放松,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主观世界。领导干部要自觉践行“四个特别”,做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模范,要坚持实事求是、艰苦奋斗的作风,增强大局意识,带头做好整改落实工作。
  (三)坚持正面教育,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所网等媒体做好宣传,加强正面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坚持正面教育,正确引导职工的思想;要向职工作出整改承诺、接受职工监督,把职工满意作为评价活动成效的重要依据。
  (四)各总支(支部)在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的同时,要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六个为什么》和《反腐倡廉警示录——违法违纪案例选编》,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
  四、时间安排
  (一)8月5日前各总支(支部)所属部门完成整改方案;8月10日完成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职工评议工作;8月15日向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总支(支部)学习实践活动工作总结;整改落实阶段,各总支(支部)交1-2篇宣传稿件。
  (二)领导班子于8月5日完成整改落实方案,8月6日-8月12日组织职工评议。
  (三)8月20日前完成全所学习实践活动总结报告,并报成都分院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全所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央和四川省委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所党委的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进一步激发大家自觉搞好整改落实阶段各项工作的积极性,结合实际,正确引导,努力创新,确保整改落实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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