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育处
作者:闫晓丽
时间:2024-09-27
为培养研究生积极进取,争先创优的精神,激励广大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并充分发挥先进的激励引导作用,现针对我所2025年毕业研究生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一、评选对象
应届毕业生(将于2025年毕业)。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具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和健全的人格,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团结合作,师生反映良好。
4,学习勤奋,学业成绩和科研能力优秀,各科考试或考查科目均无补考。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和公益活动。
5,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中获一、二等学业奖学金。
三、评选比例
按当年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10%遴选,本次将评选出10位研究所优秀毕业生,其中排名前5位者将推选为四川省优秀毕业生。
四、优秀毕业生的待遇
优秀毕业生将由研究所颁发《荣誉证书》,毕业生优秀事迹材料装入本人档案,并向用人单位优先推荐。
对省教育厅评选出的省优毕业生,由省教育厅颁发《荣誉证书》,毕业生优秀事迹材料装入本人档案,向用人单位优先推荐。
对省优毕业生评选工作结束后至毕业生离校前出现的不能按期毕业、或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处分的毕业生,研究所正式报请教育厅撤销其省优毕业生称号。
五、材料提交
(一)电子材料
申请人填写金山文档(链接见群)。
(二)纸质材料
1,《2025年优秀毕业生申报个人信息统计表》
2,《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3,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可以是各种获奖证书、已经发表的文章的首页和科技成果鉴定材料等。
所有上述纸质版材料需申请者和导师签字。
特别提醒:
1,材料填写格式要以提供的范例为准。
2,2019年及以后发表论文分区以论文发表当年中科院期刊分区表升级版大类为准;2018年以前发表论文分区以论文发表当年中科院期刊分区表基础版大类为准。影响因子以论文发布当年公布的期刊的影响因子为准。
3,共同一作或共同通讯文章注明有几个共同作者排序及本人排序。
六、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9日(星期四)12:00。
联系人:闫晓丽
邮箱:jyc@cib.ac.cn
联系电话:82890953(外线)
附件:
成都生物所教育处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