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9年研究生学费收费通知
一、学费交费范围
学习时间在规定学制内的研究生应按照要求缴纳学费,即2017年、2018年、2019年的3年学制研究生,2016年入学的4年学制研究生,2015、2016、2017、2018、2019年入学的5年制研究生;在学制内的少民骨干定向生。
在职定向生学费收取将另行通知。
二、学费收取方式
请需要缴纳学费的学生在9月20日前,将学费存入国科大发放奖助学金的建设银行卡中。
三、学生申请学费缓交或助学借款
1.系统操作
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选择“奖助系统”模块下的“资助事务办理”,可申请学费缓交或提交贷款回执信息,根据系统要求进行填写。正常缴费学生无需操作。
2.提交纸质申请表
将学费缓交申请表及国科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交研究生部109室,截止日期,9月18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学生申请学费缓交或助学贷款,需同时进行系统操作并提交纸质材料。
四、关于助学贷款有关事宜
学生办理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可通过“奖助系统”的“资助事务办理”模块提交贷款的相关信息。
学生办理了其他银行(比如地方省市的农村信用社等)的生源地贷款的,也在系统中提交相关信息。如有需要国科大财务处和学生处盖章的回执材料才能完成贷款手续的,请与研究生部联系。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宁轩
联系电话:028- 82890953
附件2:国科大学费缓交申请表.doc
研究生部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