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硕博连读招生的暂行办法
发表日期: 2009-09-02 作者: 文章来源: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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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科研流动人员工作连续性,促进我所科研工作的发展,针对目前研究生在所时间短,不利于导师安排其学习及科研等情况,特拟订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并制订以下暂行规定:

   一、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招收,由博士生导师提出招收计划并参与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如果在复试过程中发现有适宜进行硕博连读培养的学生,征求考生意见后报人事教育处,经所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批准后确定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该批学生将占用入学后第三年度我所博士招生计划;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须与研究所签署有关硕博连读协议书。

   三、在硕博连读学生入学后第二年度下学期由研究所组织对该批学生进行考核,如果合格,可继续博士阶段学习和工作,如果不适宜继续攻读博士学位,转入攻读硕士学位或者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四、原则上每位博士生导师每年不招收超过1名硕博连读学生,全所招收硕博连读学生控制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15%左右,如因当年生源好等原因需多招,需报请所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批准。

   五、本办法内容如有与国家或中国科学院颁布的有关规定抵触者,按国家或中国科学院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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