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科研档案工作,促进档案工作更好为科技创新服务,近日,国家档案局、科技部发布第15号令,公布《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本次修订内容体现在以下7个方面:一是完善了科研档案的定义;二是进一步明确了科研档案管理责任;三是丰富了科研文件材料的归档内容;四是增加了科研电子档案的管理要求;五是对跨学科、跨领域、跨机构开展研究的科研项目的档案管理提出了要求;六是优化了科研档案验收制度;七是鼓励科研档案信息的共享利用。
附件:《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