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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科技成果鉴定资料需提供的技术资料、文件 发布时间:2009-08-22 【打印】 【关闭】

  一、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一式五份)(申请鉴定单位盖章)
   二、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
   三、研究工作报告(研究工作总结)
   四、研究技术报告(包括技术方案、技术特征、总体性能指标与国内外同类技术的比较、技术难度、技术成熟度、对社会、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的推动作用、推广应用情况及条件和前景、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改进方法)
   五、国家和省认定的测试单位出具的分析测试报告及重要的试验、测试记录。
   六、设计工艺图表
   七、具有科技查新资格的科技信息机构出具的科技查新报告
   八、质量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
   九、标准化审查报告
   十、经济效益分析报告
   十一、用户使用情况报告(使用情况证明)
   十二、环境监测报告
   十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出具的其它材料
   第一、三、四、七、十、十一为每个项目必备材料,其余的根据项目需要提供。
   上述资料和有关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引用文献资料和他人技术必须说明来源,材料文件统一用A4打印、装订整齐、符合档案部门的要求。
   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在技术鉴定完成后三个月内,到四川省科技成果档案馆登记。科技成果登记需报送以下资料:《科技成果登记表》、《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各一式两份、《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及有关技术资料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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