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办出国任务批件所需材料(科技处办理): ★①成都生物所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出访)申请表(附件1) ★②邀请信复印件 ③所领导出访须附《现职正、副局级(所)级干部累计出国登记表》(附件2) ★④年满60岁人员,请提供未办理离、退休手续证明(附件3) ★⑤年龄在65岁以上人员,请提供《体检健康证明》 ⑥网上填报国际/港澳合作交流项目申请表(附件4) ⑦研究所公文 注:70岁以上(含70岁)人员,因公出国需安排专人陪同 2. 政审批件所需材料(综合办公室办理): ①初次出国者需填写政审表格(请到党办1406房间索取); ②《涉密人员对外科技交流保密义务承诺书》(附件5)(请到科技处办理); ③任务批件(由科技处提供) 3. 护照办理所需材料(科技处办理): ①办理护照签证手续介绍信(附件6) ②申请出国护照事项表(附件7) ③护照申请卡(附件8) ★④照片三张(背景为白色、小二寸、正面、免冠、光纸近期彩照) ★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⑥政审原件(一份) ⑦任务批件原件(一份) ★⑧邀请信原件 4、签证办理所需材料(科技处办理): ①有效护照(护照有效期距行期不得少于六个月、持照人必须在护照上签字) ★②有效邀请信原件 ③申请出国签证事项表(附件9) ④中文使馆照会(附件10) ★⑤照片(1-4张) ⑥政审原件 ⑦任务批件原件 ⑧填写出访国家签证表格 注:有效邀请信:信的落款日期距申请签证日期的时间必须在三个月以内,邀请信的内容必须包括: a.被邀请人的姓名、单位; b.明确的停留日期(起止日期); c.被邀请人在国外的有关费用和往返旅费的解决办法; d.邀请人的姓名、单位全称、详细地址、电话及传真号等; e.明确的访问目的; f.手写邀请信或是没有印有邀请人所在单位名称的专用纸的邀请信一般不予受理; g.邀请信必须来自出国人员前往国家的本土,第三国的邀请信无效;h.提供根据不同国家驻华使馆办理签证所需的其它材料等。 5. 预算(使用项目经费出国的人员) 填写《临时出国人员出国开支预算表》(附件11)一式三份,按《因公出国开支标准表》(见附件12)发放,所长签字-财务盖章-财务留存(包括任务批件一份)一份。在院交流中心办理外汇时,需携带任务批件(须为取汇专用批件的原件)和预算表原件。 6. 回国注意事项 出国人员需认真撰写《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项目总结报告》(附件13),并在回国后15天内提交科技处;并于 15天内将“因公护照”交送科技处保存;同时办理外汇核销手续(附件14),伙食费、公杂费、个人零用根据实际天数包干核销,住宿费、城市间交通费据实报销。
注:所需材料中带有“★”号的,请申请出国人员提供。